湖南/怀化-2025-10-10 00:00:00
****年度菜籽油大县(一促四防)社会化服务更正公示(第二次)
公告日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年度菜籽油大县(一促四防)社会化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溆财采计(****)***
采购代理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溆浦县政府采购评审室。
现更正为: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溆浦县政府采购评审室。
更正内容二:
商务部分(**分) | 类似业绩(**分) | 供应商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指病虫害防治或植保飞防或一喷多促等类似药肥喷施服务)业绩,每提供*个计*分,最多计**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未提供的不计分。 |
服务团队(**分) |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植物保护、农学等农业相关专业正高级农艺师职称证书的得*分,具有植物保护、农学等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农艺师职称证书的得*分,具有植物保护、农学等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农艺师职称证书的得*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除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拟任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植物保护、农学等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农艺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具有植物保护、农学等农业相关专业的中级农艺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以上拟任项目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中任意连续*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返聘人员则提供离(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 |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设备及作业人员配置(**分) | 根据拟投入服务设备及作业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同时提供*台无人机和*名无人机作业人员,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计分说明:无人机为自有的需提供发票(购买方需为供应商)、设备清单、设备照片;无人机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设备清单、设备照片;无人机作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或民用无人机操作员合格证)及聘用合同/协议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 |
服务能力(*分) | 供应商获得过与本项目相关的省部级行政部门/机构颁发/授予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类荣誉的,每项得*分;供应商获得过与本项目相关的市厅级行政部门/机构颁发/授予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类荣誉的,每项得*分;供应商获得过与本项目相关的县局级行政部门/机构颁发/授予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类荣誉的,每项得*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计分说明: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行政部门/机构发文文件和荣誉证明(证书或牌匾照片)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为:
商务部分(**分) | 类似业绩(**分) | 供应商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指病虫害防治或植保飞防或一喷多促等类似药肥喷施服务)业绩,每提供*个计*分,最多计**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未提供的不计分。 |
服务团队(**分) |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植物保护、农学等农业相关专业正高级农艺师职称证书的得*分,具有植物保护、农学等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农艺师职称证书的得*分,具有植物保护、农学等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农艺师职称证书的得*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除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拟任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植物保护、农学等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农艺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具有植物保护、农学等农业相关专业的中级农艺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以上拟任项目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中任意连续*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返聘人员则提供离(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 |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设备及作业人员配置(**分) | 根据拟投入服务设备及作业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同时提供*台无人机和*名无人机作业人员,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计分说明:无人机为自有的需提供发票(购买方需为供应商)、设备清单、设备照片;无人机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设备清单、设备照片;无人机作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或民用无人机操作员合格证)及聘用合同/协议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通知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溆浦县卢峰镇长兴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善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街道湖天大桥旁(中远新时代广场*栋**楼**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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