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0-10 00:00:00
芜湖市政务系统资产资产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政务系统资产资产评估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资徽评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号新华大厦***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芜湖市政务系统资产资产评估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市财政局主管的芜湖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市公管局主管的芜湖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芜湖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市城运中心主管的信用芜湖平台”所包含的各项无形资产 服务要求: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必须符合最新资产评估准则,内容完整、分析透彻、结论明确,能够通过可能的财政或国资部门备案审核。根据各相关方实际需求数量,提交相应的正式报告,电子版一份。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报告初稿,初稿经所有相关方确认后*日内提交正式报告 服务标准:满足所有相关方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峰、杨正、 张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如成交价低于***万,则代理费=成交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委托书;*、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芜湖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专利等资产价格评估。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二坝镇楚江大道*号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启动区*座*、*、*层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