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5-10-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福建东曦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海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相同品牌且型号一致的核心产品,福建东曦建设有限公司报价报价*,***,***.**元,福建海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元,故福建海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无效,福建东曦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扬帆建设有限公司进入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俊杰 |
| 评审专家: | 陈静 、 蔡君君 、 林志敏 、 徐宏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采购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中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昱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晏格建设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环保***万像素卡口抓拍摄像机的有效检验报告,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他三家均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 福建东曦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海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相同品牌且型号一致的核心产品,故福建海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无效,剩余福建东曦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扬帆建设有限公司进入最后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且型号一致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根据招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
电话:************
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