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某单位超市杂支类项目更正公告
2025-10-09
新疆/昌吉 变更澄清
[政采云]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某单位超市杂支类项目更正公告
新疆/昌吉-2025-10-09 00:00:00

[政采云]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某单位超市杂支类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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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某单位超市杂支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供应商名称 乌鲁木齐智胜商贸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吉润亿康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号*栋*层*单元***室 新疆乌鲁木齐(第十二师)高新区(新市区)***团百园路**号通嘉世纪城*区**商铺**
* 中标(成交)金额 超市杂支类:**(%),水果类:**(%) 超市杂支类:**(%),水果类:**(%)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质疑成立原中标结果无效,依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顺延得分第二名为中标供应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某单位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号中央公园商住小区**栋**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大龙、邓学文、孙锦凤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某单位超市杂支类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接到投标单位质疑,原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存在已注销供应商,经核实情况属实,故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质疑成立,原中标结果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依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还有*家,符合评审结果顺延的法定数量,现顺延得分第二名“乌鲁木齐吉润亿康商贸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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