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0-09 00:00:00
城际运营公司穗深线新塘南、洪梅至长安站奥的斯电(扶)梯保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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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运营公司穗深线新塘南、洪梅至长安站奥的斯电(扶)梯保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编号 | *************** | ||
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
一、采购人名称: 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城际运营公司穗深线新塘南、洪梅至长安站奥的斯电(扶)梯保养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穗深线新塘南、洪梅至长安站共计***台奥的斯电(扶)梯(包括自动扶梯、直梯)及其附属设施(扶梯包括饰板、外包板、饰条、防滑球等;电梯包括井道玻璃、护栏、井道钢结构、饰板等;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三角防撞板、维保标识、九合一标识、“*****”标识、使用登记证、检验合格证等)、电梯视频监控、对讲电话及其线路等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应急维修、日常维护保养等,并负责维保期间发生的安全值守、临时任务并提供并更换电(扶)梯设备维保所需的零部件,负责维保范围内电(扶)梯的年度检验事宜。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直接谈判
四、拟定供应商: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五、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规定。以及根据电梯制造单位提供的声明, 目前制造单位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设立分支机构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专门对广东省广州、东莞市地区的电梯进行售后服务工作,不再授权代理商对其品牌的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和改造。本项目仅能由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承接,具备政策及技术的唯一性。
故本项目拟委托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承担。
六、其它事项:
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谈判方式及其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 **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公示的拟定供应商进行直接谈判。如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仍存在疑问,可向投诉受理单位提出,后续按我司相关流程办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曾文宏
联系人电话:***********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车站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投诉受理单位: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车站服务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单一来源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工程数量 | 备注 |
* | 城际运营公司穗深线新塘南、洪梅至长安站奥的斯电(扶)梯保养项目(*********) | 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