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0-09 00:00:00
选取律师事务所更正公告(***************)
选取律师事务所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选取律师事务所
二、项目编号:***************
三、变更内容:
*、删除技术评审标准表中服务团队*.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中共党员和退役军人的得标准分值,仅为中共党员或仅为退役军人的得标准分值的**%,没有或无效的为*分。分值*分;
*、删除技术评审标准表中服务团队*. 本项目负责人取得三级(含)以上律师职称且在本报价供应商工作*年以上的得标准分值,没有或无效的为*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报价供应签订的相对应时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分值*分;
*、技术评审标准表中服务团队*,分值调整为*分;
*、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业绩*.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同类(军队法律咨询、法律服务)项目数量。以提供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份金额**万元以上的合同得*分,最多提供*份合同(如超过*份合同时,仅计算前*份合同)。分值为*分。
调整为: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同类(军队法律咨询、法律服务)项目数量。以提供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份金额**万元以上的合同得*分,最多提供*份合同(如超过*份合同时,仅计算前*份合同)分值调整为*分;
*、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业绩*. 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同类(军队法律咨询、法律服务)项目的金额。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份合同(如超过*份合同时,仅计算前*份合同)。基准业绩=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同类项目合计最高金额;业绩得分=同类项目业绩/基准业绩×标准分值,分值为*分。
调整为: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同类(军队法律咨询、法律服务)项目的金额。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份合同(如超过*份合同时,仅计算前*份合同)。基准业绩=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同类项目合计最高金额;业绩得分=同类项目业绩/基准业绩×标准分值。分值调整为*分
*、报价开始时间调整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报价截止时间调整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谈判时间调整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某部
联 系 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详细地址:海淀区
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助理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