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校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管处罚
2025-08-08
湖北/天门 质疑投诉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校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管处罚
湖北/天门-2025-08-08 00:00:00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校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公告类型:处理决定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校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天门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校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优加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村福星惠誉东湖城**项目第**幢**层**办公房

被投诉人:天门职业学院

地址:天门市学院路特*号

相关供应商*: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航天路*号

相关当事人:天门市仁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门市西湖路新文化宫*栋*楼

三、基本情况

天门职业学院高职扩建校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计划备案号*****************),由代理机构天门市仁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组织开标评审,*月**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天门职业学院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门市财政局递交《投诉书》。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中标方所投*类产品共*个“▲”的检测报告和所投型号不符。*.中标方所投的**和**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无线控制支持一台**可以同时被两个**管理的能力”。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的部分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中标结果无效,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天门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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