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10-09 00:00:00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液氩 | 转让底价 | *.**万元/吨 |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所在地 |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厂内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价款支付要求 | 分期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本项目分为*个子标的,每个子标的可单独受让。 *.子标的*为液氧,挂牌单价为*.**万元/吨,预估重量为***吨(日产量约**吨;以实际过磅为准); 子标的*为液氩,挂牌单格为*.** 万元/吨,预估数量为***吨(日产量约**吨;以实际过磅为准)。 *.标的资产挂牌底价均为单价,实际重量以交割时过磅为准,交易价款按照最终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吨数计算。 *.本次转让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成份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及受让方自行检测化验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交货方式:受让方自提。按日进行交割,标的资产承运企业须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运输标的,每日须拉运完毕当日标的产量,确保转让方现场保持合理库位。 *.本次转让标的均为生产余料,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受让方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成交价格为含税总价,资产交割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事项详见山东大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大宇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杜经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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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预付总交易价款(最终成交单价*预估重量)的**%作为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按照实际交割据实结算,款到发货的形式进行交付并发货。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以预估挂牌总价(挂牌单价*预估吨数)的金额作为收费基数进行计算,向中心交纳基础服务费,不作调整。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根据转让方通知进行提货,受让方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将标的资产每日产量拉运完毕,确保转让方现场保持合理库位,否则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进行扣罚。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环保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泄露、污染事故责任等。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资产承运企业须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受让方需提供运输企业营业执照;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行驶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委托运输合同或协议(如委托第三方企业承运)等资质证明,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自行承担资产装卸、运输及相关费用和安全、环保责任,拉运标的资产出场必须按转让方要求进行计量后出厂。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由此产生的安全、环保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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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处置方案 | 资产包内子标的按单标的处理,单独征集受让方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清单: (*)资产受让承诺函及须知;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有效期内的相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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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黄海四路与团石路交汇处东***米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赵军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纪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