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安全教育体验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10-09
江西/抚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崇仁县安全教育体验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抚州-2025-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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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 文   号:崇发改字〔****〕***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崇仁县安全教育体验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浏览次数:

关于崇仁县安全教育体验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崇仁县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崇仁县安全教育体验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崇应急函字〔****〕*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公众心理健康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同意建设崇仁县安全教育体验馆项目************************),项目单位为崇仁县应急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崇仁县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崇仁县安全教育体验馆共*个,分别建设在崇仁县第二中学和崇仁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包括主功能区约***平方、心理援助与服务中心约***平方、应急救护培训教室约***平方,总面积约***平方。另外在体验馆外营造必要的宣传氛围。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个月,****年*月*****年*月

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及财政拨款

六、招标内容: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招投标,实行工程监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并加强项目管理。本项目招标事项,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执行。

请崇仁县应急管理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崇仁县应急管理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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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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