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5-10-09 00:00:00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汕头分社(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合作开展健康宣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欢迎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
一、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汕头分社(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合作开展健康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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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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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展健康宣传(*年) |
*项 |
人民币**万元 |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是广东省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主流党媒集团,具有“报、网、端”全媒体传播体系,该集团持续关注汕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也与汕头各级机构单位构建了良好互动关系,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汕头分社(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合作开展健康宣传,借助其在广东省内的宣传渠道及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有利于提升医院社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提升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采购人选择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汕头分社(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合作方。
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汕头分社(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韩路二横*号
六、供应商资格:
*、报价人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质;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七、公示期限及供应商登记:
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潜在供应商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工作日*:**至**:**,**:**至**:**(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登记报名:
采 购 人: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五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北路
联 系 人:林老师 方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人联系地址
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年**月**日
撰稿人:汕大医附二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审核人:汕大医附二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