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0-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佳联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号*栋*楼*号附***************号
被投诉人: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卫生院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凉水村*组***号
被投诉人: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号石化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卫生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不足
投诉事项*: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不合规,不应该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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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