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09
浙江/温州 质疑投诉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浙江/温州-2025-10-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整体搬迁、设备拆装与调试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杨府山中央商务区商务三路移动大楼

被投诉人*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职校路*号

被投诉人*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号牛山广场*号楼 ****室

相关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吹台大厦*幢***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对学校整体搬迁、设备拆装与调试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关于投诉事项,综合质疑和投诉内容,投诉人实际诉称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依据温州日夜搬迁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联合体)投标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明确要求,“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而相关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因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提交了无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于本项目中不应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即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扣减 *%参与评审的优惠政策。结合本项目报价情况、价格分评分情况及商务技术评分情况,即使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不享受本项目的价格优惠政策,其总分仍然排名第一。据此,投诉事项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
*.处理结果: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成立,对采购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将另案调查。鉴于被投诉人已于 **** 年 * 月** 日变更中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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