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0-09 00:00:00
【更正公告】温州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顺县新老城城区绿化养护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顺县新老城城区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采购公告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个月,*+*的方式),合同一年一签。如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低于**分(不含)或一年内考核成绩累计三次低于**分(不含)的,一次性扣减年养护款的 **%,并终止养护合司,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个月,*+*的方式),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低于**分(不含)或一年内考核成绩累计三次低于**分(不含)的,一次性扣减年养护款的 **%,并终止养护合司,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
* | 评分办法人员配置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园林绿化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分,中级技术得*分,本项最高*分。 *.拟派的绿化管养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花卉工证书的得*分,中级花卉工证书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拟派的绿化管养技术人员具有高级绿化工证得*分,中级绿化工证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配置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登高人员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按最高职称得分,不得累计得分。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园林绿化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分,中级技术得*分,本项最高*分。 *.拟派的绿化管养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花卉工证书的得*分,中级花卉工证书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拟派的绿化管养技术人员具有高级绿化工证得*分,中级绿化工证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配置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登高人员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各个岗位拟派人员不能是同一个人,如果一人多证的,仅计最高分值。所有资质证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仍在有效期内。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 采购公告内容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采购预算一年(人民币)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其他事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中农德胜*栋*单元***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人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汕锦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泰顺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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