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机关 大寺镇2025年老旧村庄综合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FRXG-2025-ZC043)公开招标公告
2025-10-09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机关 大寺镇2025年老旧村庄综合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FRXG-2025-ZC04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2025-10-09 00:00:00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机关 大寺镇****年老旧村庄综合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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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机关 大寺镇****年老旧村庄综合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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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机关 大寺镇****年老旧村庄综合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大寺镇****年老旧村庄综合环境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保泽道交口融创中心东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寺镇****年老旧村庄综合环境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保泽道交口融创中心东区*******
方式: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保泽道交口融创中心东区*******。方式:现场现金发售。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保泽道交口融创中心东区*******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和天津峰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奇、沈彦喆、刘辉
联系方式:************、***********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静水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峰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与保泽道交口融创中心东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奇、沈彦喆、刘辉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峰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