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林水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0-09
河南/新乡 招标采购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林水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新乡-2025-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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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林水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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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林水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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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 | |||||||||||||||
| *、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林水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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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项目概况:完成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实施地点: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磋商范围:完成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预算金额***%预留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网页截图和证据随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所有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密钥,凭**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开启时,投标人必须持**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解密或超时解密将被拒绝。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监督部门: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电话:************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林水局 | |||||||||||||||
|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丽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平原新区第一初级中学培训楼 | |||||||||||||||
| 联系人:王彦辉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国际物流园区浔江东路西段*号 | |||||||||||||||
| 联系人:袁红梅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袁红梅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