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0-09 00:00:00
设备调研公告(软式电子鼻咽喉镜(检查镜和治疗镜)、诊断用高清摄录像系统及工作站)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论证工作,我院拟对 软式电子鼻咽喉镜(检查镜和治疗镜)、诊断用高清摄录像系统及工作站 设备进行产品调研论证: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限价(万元) | 主要技术要求 |
* | 软式电子鼻咽喉镜(检查镜和治疗镜) | *套 | ** | *、软式电子鼻咽喉检查镜 *.*、可与医院现有主机**** ********* * **相连接,支持频闪喉镜检查 *.*、分辨率,********** *.*、视野≥******;,方向角*****;,景深:******* *.*、插入管最大外径≤*.*** *、软式电子鼻咽喉治疗镜 *.*、可与医院现有主机**** ********* * **相连接,支持频闪喉镜检查 *.*、分辨率,********** *.*、视野≥*******;,方向角*****;,景深:******* *.*、插入管最大外径≤*.***,内置*.***治疗通道 |
* | 诊断用高清摄录像系统及工作站 | *套 | ** | *.至少* 个***接口,输出端口:******数字端口*个,*****数字端口*个 *.采集像素:摄像头像素不小于**** * ****,摄像头***技术,≥*个采集晶片,光学变焦:不小于*倍光学变焦,变焦距离不小于******* *.可连接至少*种全高清三晶片摄像头,包含高清显微镜摄像头 *.摄像头、主机电气安全等级为****类可用于心脏设备 *.可实现单平台双镜联合,两幅不同腔镜图像在同一显示器分屏显示 *.至少两种纤维镜图像优化功能 |
有意愿参与调研论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请将设备参数(参数条目原则上不超过**条)、产品注册证、设备报价及价格佐证(中标公告、合同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所有材料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省级及以上代理机构公章,若以省级及以上代理机构名义提供相关材料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要求页面工整,印章、字迹清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