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港永丰港区永丰作业区公用粮食码头工程(第1次澄清)
2025-10-09
安徽/铜陵 变更澄清
铜陵港永丰港区永丰作业区公用粮食码头工程(第1次澄清)
安徽/铜陵-2025-10-09 00:00:00
铜陵港永丰港区永丰作业区公用粮食码头工程(第*次澄清) **********
铜陵港永丰港区永丰作业区公用粮食码头工程(第*次澄清)
发布时间: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港永丰港区永丰作业区公用粮食码头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及修改:

*.招标文件原付款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承包人进场施工后,双方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款报表**天内支付本部分工程款的 **%,累计付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竣工决算经审计定案后支付到决算价款的***%承包人同时缴纳决算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或竣工验收(两者以最后时间为准)后接到支付申请**天内退回,不计利息。

*.每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核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次月底前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皖港易付“港易单”等方式,其中皖港易付“港易单”支付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不高于合同价款的**%。皖港易付“港易单”期限为***天,到期后无条件兑付,承包人到期前兑付现金需自行承担相应融资成本(融资利率参考商业保理同业平均水平执行)。皖港易付“港易单”支持转让。转单金额可以拆分且无任何费用。

以上所有费用支付均无息,验收合格后,至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现场核验工程量期间,如发现设施损毁等,以现场监理单位核验的合格工程量作为审计结算依据。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改为:“*.施工工程进度款付款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承包人进场施工后,双方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款报表**天内支付本部分工程款的 **%,累计付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竣工决算经审计定案后支付到决算价款的***%承包人同时缴纳决算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或竣工验收(两者以最后时间为准)后接到支付申请**天内退回

*.每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核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次月底前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方式。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现金、支票等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

验收合格后,至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现场核验工程量期间,如发现设施损毁等,以现场监理单位核验的合格工程量作为审计结算依据。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

**

**.*.*

质量保证金限额:决算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或竣工验收(两者以最后时间为准)后接到支付申请**天内退回,不计利息。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否

缴纳方式:现金、保函、担保等

现修改为:

**

**.*.*

质量保证金限额:决算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或竣工验收(两者以最后时间为准)后接到支付申请**天内退回,不计利息。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缴纳方式: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现金、支票等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

二、招标文件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三、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铜陵港航大江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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