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2025-10-09 00:00:00
黔南州中医医院基础卫生耗材类遴选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中标供应商
|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 * | ****************** | 贵州恒基医药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元 |
黔南州中医医院基础卫生耗材类遴选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基础卫生耗材类遴选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采购日期: *********
*、公告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谢锦黔、吴文宇、董保豫
**、定标日期:*********
**、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主要中标内容 | 中标金额(元) |
* | 贵州恒基医药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江城大厦商务楼**楼 | 黔南州中医医院基础卫生耗材类遴选采购项目(二次)全部内容 | ******.** |
**、投诉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中路**号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美的财智中心*座**楼
项目联系人:王辉、代斌、郗金金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