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书院镇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2025-10-09
{prov} 中标结果
2025-2026年度书院镇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prov}-2025-10-09 00:00:00
*********年度书院镇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 ****:**********
*****:**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度书院镇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度书院镇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新府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消防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亚斌()

地址:上海市哈尔滨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度书院镇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保证书院镇的消防安全,开展本镇辖区内初期火情处置、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
服务要求:(*)按照要求开展辅助巡逻,协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个村居、在地企业、商铺及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及时做好灾害事故的处置;(*)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消防救援,指导村居开展消防逃生演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应急救援、动火监护作业等各项工作;(*)三个社区一级微站的值班值守,三个消防站服务地点:老芦公路****号周边、新港社区新府路 ***号周边、东场社区三三公路****号周边。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服务标准:派驻的消防人员实行**小时服务,消防巡逻电瓶车每个站点*辆,且需保证每日出勤人员率高于**%,为确保甲方的消防安全,根据《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条例》关于人员配置标准、结合劳动相关规定和消防人员配置实际,按消防员 *∶*.*—*.* 的比例设置消防人员。
根据队伍工作内容需要,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应的特种消防车辆和消防人员,岗位配置根据现场情况配置队长、班长、队员、司机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