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0-09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频谱光波治疗房及配套治疗设备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频谱光波治疗房及配套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频谱光波治疗房及配套治疗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共*家单位响应投标(宁波联合医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定州盛欢商贸有限公司)。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与投诉。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共*家单位响应投标分别为宁波联合医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永兴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杭州飞康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永兴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杭州飞康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未提供本次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 《医疗器械注册证》; 资格审查均不通过,有效供应商只有宁波联合医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失败。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与投诉。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采购文件未存在不合理的条款,且该项目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审标准等未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符合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鉴于本项目已进行*次公开招标且只有一家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尽快完成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评审专家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宁波联合医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波联合医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瞰江时代中心*幢*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号东港商务中心*号楼*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号东港商务中心*号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