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易结果】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厂区配套设施及配电设备等资产
2025-10-09
安徽/芜湖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省-交易结果】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厂区配套设施及配电设备等资产
安徽/芜湖-2025-10-09 00:00:00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厂区配套设施及配电设备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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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厂区配套设施及配电设备等资产
转让方名称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房产
挂牌价格 **** 挂牌期间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转让说明事项 *、特别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如非承租方竞得,则转让方已签订的仍在租赁期内的租赁合同及相关约定继续有效;在产权变更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本次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出租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租金归本次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属于本次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支付给本次受让方,以后的租金由本次受让方自行收取;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房产收回等均由本次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须对照资产评估报告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意向受让方如需现场勘查转让标的,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查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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