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鄱阳县部分房产及5处商住用地使用权转让
2025-10-09
江西/上饶 招标采购
[上饶市本级]鄱阳县部分房产及5处商住用地使用权转让
江西/上饶-2025-10-09 00:00:00
江西/上饶-2025-10-09 00:00:00
[上饶市本级]鄱阳县部分房产及*处商住用地使用权转让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鄱阳县部分房产及*处商住用地使用权转让 | ||
| 标的名称: |
鄱阳县三庙前乡万安村两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价*,***,***.**元 鄱阳县四十里街镇太平村委会一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价***,***.**元 鄱阳县四十里街镇太平村委会两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价*,***,***.**元 鄱阳县谢家滩集镇两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价***,***.**元 鄱阳县油墩街集镇两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价*,***,***.**元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 **** ***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海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海川评报字[****]第******、******、******、******、******评估报告。 *、拍卖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房地产过户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谢家滩集镇一处**.**㎡房产暂未办理产权证,其余标的均有产证,均空置。房屋以现状交付,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 *、受让方如需拆倒重建,需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面积均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面积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房地产过户中的税费应按法定承担,受让方需承担契税及办证工本费、印花税等。 *、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
||
|
*、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 价款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登记证明文件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况(*)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因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受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受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受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带湖路**号新闻大厦**楼) 联系电话:***********(郑先生)***********(周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