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2025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025-10-07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2025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安徽/六安-2025-10-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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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山岚水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和顺沁园春雅园*号铺

成交金额:肆拾壹万陆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全年提供大厅早、午、晚餐,并完成采购人因临时需要发生的用餐服务;因突发警务活动需要应急保障供餐,或在食堂区域外提供就餐服务的,中标人应按要求进行供餐保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参照《安徽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食堂标准化管理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民警就餐保障标准》规定,保障机关食堂工作餐满足民警、辅警及工勤人员的机关值班备勤需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年(采用*+*+*模式,*年*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静、李杰忠、徐文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楼三楼,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

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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