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监理)补充通知2[第(2)次答疑]
2025-09-30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监理)补充通知2[第(2)次答疑]
福建/宁德-2025-09-30 00:00:00

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监理)补充通知*[第(*)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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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监理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筑[****]**号)“*.在****年*月**日前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且有应使用上述各类第三季度信用分的,开评标时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取。”的规定,本项目在开评标时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取。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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