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莱热电燃煤锅炉设备更新项目(2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设备采购)采购信息公示(非驻青企业)公告
2025-10-01
山东/青岛 招标采购
金莱热电燃煤锅炉设备更新项目(2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设备采购)采购信息公示(非驻青企业)公告
山东/青岛-2025-10-01 00:00:00

公告名称: 金莱热电燃煤锅炉设备更新项目(*台****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设备采购)采购信息公示(非驻青企业)公告

项目名称 金莱热电燃煤锅炉设备更新项目(*台****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
所在行政区域 山东省/青岛市 采购模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采购方式 采购信息公示(非驻青企业)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组织方式 委托代理
采购单位 青岛金莱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刘伟
采购联系人电话 ************* 代理机构 青岛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阎丽姝 代理联系电话 ***********
项目概况 金莱热电燃煤锅炉设备更新项目(*台****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设备采购)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根据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投标人须具备其控股股东(发起人、合伙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含本项目负责人)等无直系亲属在招标人处与本项目相关的岗位上从事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工作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公平、公正的情形,方可参与本项目;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投标人(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锅炉类)*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锅炉类)*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施工类别须包含:安装、改造、修理(或维修)。 *.*可开具合格的发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公告开始时间 ********** **:** 售标开始时间
售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 **:**
截标/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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