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10-01 00:00:00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 |
出让建设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位置 |
陈普路东侧、金禾雅居北侧 |
容积率 |
大于*.*且不大于*.*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 |
绿地率(%) |
不小于**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年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年 |
||
起始价 |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
****万元(其中定金为****万元) |
||
土地 现状 |
净地 |
加价幅度 |
***万元及其整数倍 |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企业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的地下空间一并出让,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该宗地住宅部分全部由政府指定对象购买,购买价格为****元/㎡,至少需提供***套指定面积毛坯房住宅,其中具体户型为:**㎡的***套、**㎡的***套、**㎡的***套、***㎡的**套、***㎡的***套;开发建设单位需在摘牌后*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摘牌后**个月内竣工验收交付该地块安居房。安居房回购事宜由住建部门与土地受让人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宁建函〔****〕***号)。
*.宗地南侧设置一处独立占地的幼儿园兼托育园,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其中幼儿园为*个班,托育园为*个班且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
*.该宗地原则上不予以延期开竣工时间。
*.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市级财政。
*.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在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蕉城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
八、联系方式:
福建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 ****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