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新汴河景区3处杨树资产转让标的1:约22543株杨树交易公告
2025-09-30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宿州市新汴河景区3处杨树资产转让标的1:约22543株杨树交易公告
安徽/合肥-2025-09-30 00:00:00

宿州市新汴河景区*处杨树资产转让标的*:约*****株杨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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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宿州市新汴河景区*处杨树资产转让标的*:约*****株杨树
    转让底价(万元) ***.**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资产概述
    *、本次拟转让标的为宿州市新汴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杨树资产,其中:
    ①标的*采伐面积约**.****公顷,采伐蓄积约****.****立方米,合计约*****株,出材量约****.****立方米
    ②标的*采伐面积约**.****公顷,采伐蓄积约****立方米,合计约*****株,出材量约*****立方米
    ③标的*采伐面积约**.****公顷,采伐蓄积约****.****立方米,合计约*****株,出材量约****.****立方米
    *、标的情况详情参见《宿州市新汴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其持有的杨木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国承钦安资评字(****)第*******号)、《宿州市新汴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其持有的杨木(二期)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国承钦安资评字(****)第*******号)及本公告附件《标的明细表》。
    *、现场勘查负责人:李庆华 ,联系人电话:***********;意向受让方现场勘查须提前电话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资产
    标的状态 其他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勘察地点 宿州市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与转让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转让标的交付类型、状况、数量均以现状交付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和瑕疵担保,不因此调整最后成交价格和产权交易费用,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受让方在进场采伐(采挖)前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采伐(采挖)协议》,且需向转让方交纳“履约、采伐(采挖)、安全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公告附件《标的明细表》。在进场采伐(采挖)前,受让方还须向转让方提交书面采伐(采挖)、运输施工方案,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受让方方可进场采伐(采挖)、运输。
    *、受让方在标的采伐(采挖)、运输等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转让方及标的所在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转让方划定的范围进行采伐(采挖),不得破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不得因采伐(采挖)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废弃物清除,不得进行开挖作业)。如因采伐(采挖)、运输给转让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受让方进入采伐(采挖)现场前应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网络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采伐(采挖))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受让方应对采伐(采挖)、运输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护林防火等承担全部责任。
    *、《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采伐、运输证件由转让方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时间及工作流程安排进行办理,受让方协助,因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过程中造成的时间延迟,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在采伐(采挖)、运输及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应在**日内完成林木全部采伐(采挖)、运输、清场工作(包括清理全部伐根和树枝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采伐(采挖)、安全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采伐(采挖)或运出的林木,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继续采伐(采挖)或运输。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现场勘查确认单》;
    (*)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余额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宿州市新汴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宿州市新汴河景区管理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谢长丰
    注册资本(万元) ******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现场勘查确认单.****《安全采伐(采挖)协议》(范本).****标的明细表.***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凤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座**楼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相应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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