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新校区炊事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2025-JQ05-W1262)
2025-09-30
天津 质疑投诉
关于天津新校区炊事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2025-JQ05-W1262)
天津-202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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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新校区炊事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现将我部对天津新校区炊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广东喜德力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第五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投诉人反映质疑受理单位作出的《质疑处理结果告知书》事实认定不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定程序不了解,认为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且质疑事项所述涉案一审判决并未生效的情况下认定质疑事项成立;②投诉人反映质疑受理单位未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答复质疑,作出质疑处理结果的程序违规。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相关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