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 如成交(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应对设计文件的全面性、真实性、专业性、合规性负责,在**小时内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负责补充、修改。因乙方设计遗漏、错误、未到现场核实情况或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由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邀请相关专家评审认定为乙方原因的)等原因造成变更、工程质量事故(以国家质监、安监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或其他后果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标的额**%的违约金。
因上述原因引起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增减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单项工程增减造价在*万元(含)至**万元(不含)的,按合同总价*‰/次支付违约金;单项工程增减造价在**万元(含)至**万元(不含)的,按合同总价**‰/次支付违约金;单项工程增减造价在**万元(含)以上的,按合同总价**‰/次支付违约金;且乙方必须保证增减的施工造价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施工合同金额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退还所有费用,并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增加的工程费用、另行发包的设计费用等),同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在长沙经开区承接设计业务。
设计图纸及文件选用的材料、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实用性,但不得指定供应商,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否则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图审查三审未通过或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审查的,由此引发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按****元/次支付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超过**个工作日仍未通过或完成审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标的额**%的违约金,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文件、设计过程中甲方书面要求提供的设计过程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天(含**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标的额**%的违约金,并对其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文件、设计过程中甲方书面要求提供的设计过程文件)交付时间,除合同有明确要求外,均以甲方书面或以电子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合理要求时间为准,如乙方对交付时间存在疑义的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好,未回复或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以甲方要求的交付时间为准。
*.*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设计费,且乙方须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等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以甲方认定为准),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乙方已完工程量不予计量和付费,同时乙方按合同总价的**%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否则变更将视为无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乙方提供的各专业设计人员名单需提供甲方审核,并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确定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各专业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位/次。
参与设计工作及参加相关设计会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联审及施工技术交底)的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提供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参与设计,否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位,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标的额**%的违约金。
不按时参加(迟到)相关会议的,按****元/次/位支付违约金,无故缺席设计工作或各类设计会议的,按****元/次/位支付违约金。
方案评审会、初设评审会、施工图联审、设计交底、相关验收会议及甲方组织重要会议等,乙方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约定成员必须参加,缺席按****元/次.专业支付违约金,造成较大影响的(以甲方认定为准),乙方需支付本合同标的额*%/次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
*.**乙方向甲方派驻的常驻施工现场设计师,缺席正常现场施工服务,按****元/天/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未回复并处理(不能**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按****元/次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工程延期等相关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或环节,或未进行专项设计,或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按****元/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因乙方原因导致设计文件出现违反强条、强规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按****元/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提供的所有电子版图纸必须有***源文件及***格式,未及时提供的,按****元/天支付违约金;超过**天仍未提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违约金。
每次图纸修改,必须在***文件中标记修改内容,并编辑****文档说明,未在图纸中标记修改内容的,按*****元/次支付违约金;漏标记的,按***元/处支付违约金。
*.**可研估算、初设概算评审核减超**%及以上的,扣除**%可研编制费用、合同总价*%设计费(非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可不扣费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超过初设概算对应工程建设费的,扣除合同总价**%设计费(非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可不扣费用)。
*.**乙方未在甲方要求时限内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各类报批报建及手续办理工作的,按****元/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因乙方原因导致预算编制未在甲方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按****元/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因乙方原因导致设计变更的,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违反廉洁纪律造成影响(以甲方认定为准),按*****元/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在方案、初设评审会后**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助甲方取得行政批复(以甲方认定为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违约金,**个工作日内未能取得行政批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违约金,且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提交的方案、初设设计文件,在方案、初设专家评审会中被职能部门判定没有一次性通过的,乙方除需修改设计文件保证通过外,还需按本合同金额*%/次支付违约金。
*.**勘察、物探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物探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以施工图审查报告为准),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直至整改合格,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若因此导致逾期提交成果,需同时承担逾期提交成果资料的违约责任。
(*)工程勘察结果务求真实有代表性,如果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钻探点所在位置的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的,每发现一个,乙方需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因勘察过错引起工程变更,造价增减金额在施工合同金额*%(含)***%(不含)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造价增减金额在施工合同金额**%(含)***%(不含)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造价增减金额在施工合同金额**%(含)以上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即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勘察服务费,已支付勘察服务费乙方须予以退还,同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在长沙经开区承担勘察业务。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乙方应参加基础工程等与勘察相关的分部分项验收,并配合与勘察相关的技术论证或施工安全管理,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缺席,乙方应支付****元/次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物探成果资料,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五日的(含五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现场勘察、物探成果未经甲方书面签认并拍照确认,每次需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累积超过两次的(不限同一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乙方提交的现场勘察成果经甲方核实,发现未实际钻孔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孔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勘察过程中,乙方应复核甲方提供的相关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因乙方未复核或复核不准确,导致损坏建构筑物、边坡、地下管线、各类设施等的,需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其他后果。
(*)勘察、物探过程中乙方作业人员自身发生的所有人身安全事故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且须向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要求办理勘察占道或其他手续进行勘察作业的,需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其他后果。
(**)若因乙方提交的管线物探成果错误,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破坏各类管线情形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如果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钻探点所在位置的实际管线情况与物探报告不符的,每发现一个,乙方需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如有未探测到的管线,每种管线按***元/每处(***米为*处,不足***米的按*处计算)支付违约金;
因物探过错引起工程变更造价增加金额在施工合同金额*%(含)***%(不含)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造价增减金额在施工合同金额**%(含)***%(不含)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造价增减金额在施工合同金额**%(含)以上的,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即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物探服务费,已支付物探服务费乙方须予以退还,同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在长沙经开区承担物探业务。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可研编制违约责任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文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其质量(包括但不限于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对报告中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和补充
(*)乙方交付《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参加涉及本合同服务内容的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负责根据结论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不另计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因项目规模和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更,需作重大修改或重作时,应根据审批机关的意见书,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乙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若修改两次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未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且发生逾期交付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技术服务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按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每逾期一日,须按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周,乙方除需支付违约金外,技术服务费用延迟半年支付;逾期超过**天的,乙方除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按技术服务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经甲方确认需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财务部缴纳现金,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