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调解决川南奉公路改建项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纳入前期费的函
2025-07-24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协调解决川南奉公路改建项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纳入前期费的函
上海-2025-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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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调解决川南奉公路改建项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纳入前期费的函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祝府〔****〕***号 |
| 发布机构 | 祝桥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祝府〔****〕***号
关于协调解决川南奉公路改建项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纳入前期费的函
浦东新区重大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川南奉公路(迎宾大道—施新路)改建工程系浦东新区重大市政项目,我镇为本项目的建设主体。
新区发改委分别于****年**月和****年**月发文批复本项目的工程概算和前期费。因本项目前期征收腾地、清障等十分庞杂,工作量繁重,以及受轨交**号线和川南奉公路提升改建工程的影响,本项目北段(迎宾大道~川六公路)约*.*公里于****年**月方才正式开工建设,南段(川六公路~施新路)约*.*公里预计于****年方能正式开工建设。本项目现实际所需的工程概算和前期费用已远超批复数,需向区发改委申请调整。
在对实际设施量进行统计后,我镇出具了关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口径。经与区发改委沟通,需贵办召开协调会确认我镇的补偿口径后,发改委才同意将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纳入本次调整的前期费中。
若上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未能纳入前期费用并对相关居民进行补偿,将会极大拖延本项目的征收腾地工作,影响工程推进速度,故请贵办支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予以协调解决。
特此函达。
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联系人:范佳晨;电话:********)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祝桥镇党政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