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丽水)采购需求公示
2025-09-30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浙江省中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丽水)采购需求公示
浙江/丽水-2025-09-30 00:00:00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本次采购申请包括丽水中学等**所中学学校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共计****万元。分*个采购包,(包一****万元.①丽水中学、②丽水市第二高级中学、③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④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⑤丽水市莲都区碧湖中学、⑥莲都区梅山中学、⑦莲都区处州中学实验)
(包二****万元.①遂昌中学、②遂昌县民族中学、③松阳县第一中学、④松阳县第三中学、⑤浙江省庆元中学、⑥庆元县第二中学、⑦景宁中学)
(包三***万元.①缙云中学、②缙云县仙都中学、③龙泉中学、④龙泉浙大中学、⑤青田中学、⑥青田县船寮镇初级中学、⑦云和中学)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
*、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

*、意见递交方式:邮件、书面

*、意见接收机构:丽水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

*、联系人:叶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招标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潜在投标人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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