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通知[第(3)次答疑]
2025-09-30
福建/宁德 中标结果
【霞浦县-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通知[第(3)次答疑]
福建/宁德-2025-09-30 00:00:00
福建/宁德-2025-09-30 00:00:00
|
异议不予受理告知书 |
|||||
|
异议人 |
福建瑾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宝明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人地址 |
福建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西内环路***号悦府*幢***室 |
异议时间 |
异议书收到时间: ****年*月**日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审查 |
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但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条款**.*.*(*)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
||||
|
不予 |
根据《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条款**.*.*(*)条 (*)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
||||
|
处理意见 |
不予受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