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报废设备标的3:混凝土搅拌站转让交易公告
2025-09-30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报废设备标的3:混凝土搅拌站转让交易公告
安徽/合肥-202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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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报废设备标的*:混凝土搅拌站转让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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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报废设备标的*:混凝土搅拌站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标的为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报废设备,资产包分*个标的,各标的分别转让;各标的详情参见《资产清单》(详见公告附件)。*、转让标的*中有两台混泥土搅拌站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刘畈乡,集中勘查时间:****年**月**日上午*:*****:**,下午*:****:**,勘查联系人:缪先生,***********。其余资产均位于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中铁十局物资设备分公司院内,集中勘查时间:****年**月**日上午*:*****:**,下午*:****:**,勘查联系人:费先生,**********。 -
标的资产信息
闲置物资设备 标的状态 报废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要信息披露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查、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各转让标的数量、类型以《资产清单》(详见公告附件)披露的为准,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转为“拆除、运输、清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接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每拖延一日,受让方须按标的转让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完成相关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一切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除、运输、清场工作相关要求如下:(*)受让方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受让方在拆除、运输、清场过程中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拆除、运输、清场过程中导致转让标的以外资产或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受让方根据实际价格进行赔偿,转让方有权从“拆除、运输、清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标的拆除、运输、清场工作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库区内规章制度,不得在转让方库区范围内对标的使用明火切割方式进行分解。(*)转让方不提供拆除场地,受让方须自行寻找场地,将转让标的运往场地进行拆除,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方场地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拆解、打包(压块)等;受让方须自行解决拆除、运输、清场过程中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须按照国家环保管理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拆除、运输及清场等全过程中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交易完成后,由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税额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 (*)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竞价保证金不冲抵转让价款、产权交易费用,交易保证金全额转为“拆除、运输、清场履约保证金”;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以北、芙蓉路以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许军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资产清单.***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座****
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