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2025-09-30 00:00:00
大化瑶族自治县殡仪馆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殡仪馆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招标文件更改事项、内容: *、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进行格式调整以便显示完全,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为准,自行下载。 *、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原内容为“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现更正为“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招标文件与更正内容冲突、不符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全文统一。各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北新化西路**号 联系人:韦汉琴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一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号 联系人:覃筱茜 电 话:************ 监督部门:大化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