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取消东方市香溪农场三椰级乡村旅游点称号的批复
2025-09-30
海南/东方 变更澄清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取消东方市香溪农场三椰级乡村旅游点称号的批复
海南/东方-202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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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文机关: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 ****年**月**日 **:**
名  称: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取消东方市香溪农场三椰级乡村旅游点称号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取消东方市香溪农场三椰级乡村旅游点称号的批复


海南梵菖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东方市香溪农场闭园停业的申请函》收悉,申请函载明“****年*月*日起停止营业,并申请取消‘三椰级乡村旅游点’”。根据《海南省乡村旅游等级的划分和评定》标准及实施办法,经我局对东方市香溪农场进行复核。经实地查验,该农场确已停止对外接待服务,内部游客中心、观景步道、休憩设施等存在不同程度破损,部分区域已进行封闭管理,与该公司申请函中所述情况一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取消东方市香溪农场三椰级乡村旅游点称号。

二、我局将收回椰级乡村旅游点的牌匾,并及时更正相关公共宣传信息(包括标识标牌等)。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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