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2025-09-30
河南/郑州 中标结果
郑州铁路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郑州-2025-09-30 00:00:00

郑州铁路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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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致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号********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

上海致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案场所综合应用监督管理平台;

视频行为分析主机;

智能电子签名及捺印终端

致昕科技;致昕卫士;致昕卫士

**.*;**********;**********

*套;

*台;**台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谢坚、冯燕、王素立(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示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加盖公章)(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永安东街**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先生 陈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号聚才楼*号楼*层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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