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德市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治药剂(甲氧虫酰肼)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广德市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治药剂(甲氧虫酰肼)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谷顺农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兴化市大垛镇兴业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叁万贰仟元整(******.**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陆拾叁万贰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甲氧虫酰肼
品牌(如有):谷拥
规格型号:***克/瓶
数量:*****千克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傅明宏、奚荣、汪丽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收取,收取方式为电汇或转账;
*.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零叁拾元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太极大道***号、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号,联系电话:王先生***********、杨女士************。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广德市太极大道***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询价文件:询价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