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9-30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成都-2025-09-30 00:00:00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

更正内容:

*.*.技术要求

采购包*:

标的名称:医用三氧设备

“★**、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予以删除。

*.*.*.评标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技术、配置要求、服务要求”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的说明第*条“*、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共*条)。若有负偏离,其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予以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品目:*********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 * 线诊断设备、*********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号楼**/**层。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本项目更正后招标文件以一体化系统推送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谢良帅/王小凤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良帅/王小凤

电话:***********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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