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30 00:00:00
肥东县袁河西水库经营权转让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肥东县袁河西水库经营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肥东县袁河西水库经营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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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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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肥东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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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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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始至****年**月**日**:**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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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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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
转让期限(年) |
**年经营总底价 |
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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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袁河西水库经营权 |
**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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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袁河西水库位于肥东县梁园镇老庄村,属国有,水库控制流域面积**.***²,总库容****万*³,兴利库容****万*³,库区水面面积约****亩(具体以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实际查看为准)。 *.标的权属情况:经营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经营证明,方便受让方办理相关证照。 *.其他有关瑕疵须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并向委托方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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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用途要求 |
*.渔业养殖、综合开发利用;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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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转让费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
*.**年的经营权转让费一次性付清,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无免经营权转让费市场培育期。) *.履约保证金为***万元(现金、纸质保函均可),履约担保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 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 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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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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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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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权转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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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水库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经营权转让费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转让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经营权转让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在经营权转让期限内,受让方根据经营需要自行到相关部门开通水、电手续,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在经营权转让期限内,受让方必须服从委托方的管理与监督,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办法等,无条件服从防洪、灌溉、供水、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袁河西水库经营权转让合同》,无偿收回水库经营权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受让方开展养殖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受让方开展水库综合开发利用活动,必须经管理部门许可,且禁止实施影响水质或周边生态的项目建设。 *.受地震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不满足经营条件的,受让方应暂停经营,造成的经营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在经营权转让期限内,受让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必须服从委托方因除险加固、防汛、灌溉、发电、泄洪等进行的水位调度,因水位调度造成受让方的损失,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公开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肥东县袁河西水库经营权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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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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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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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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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库注册 |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初次通过**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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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 |
*.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页面跳转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进入网上登记一栏,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按钮进行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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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继续在“产权交易”栏目中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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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竞价 |
*.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如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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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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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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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区;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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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和处置 |
*.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公开程序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 *.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由委托方依法处理。 (*)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肥东县袁河西水库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超过**日未完成合同公开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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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区,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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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须于《成交确认书》领取前将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总价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为*.**%;超过****万元的部分至*****万元的部分,为*.**%;超过*****万元的部分,为*.**%。交易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委托方不支付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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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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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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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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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施建东,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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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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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张龙宇,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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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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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附件: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家及*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因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号)。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相应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