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环节】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9月29日-2025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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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环节】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9月29日-2025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安徽/合肥-2025-09-29 00:00:00

【决定环节】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年*月**日*****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 **:**  信息来源: 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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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合肥集源穗意液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万台套液压产品产业化项目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

序号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

*

合肥集源穗意液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万台套液压产品产业化项目

环建审〔****〕****

****年***

**号 集源(告).***

*

合肥昊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汽车电子及智能后视镜研发智造中心项目(重新报批)

环建审〔****〕****

****年***

**号 昊翔汽车(重新报批)(告).***

*

安徽越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吨滤波器制品项目

环建审〔****〕****

****年***

**号 越洋达(告).***

*

安徽盛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立方珍珠棉制品、**万平方印刷制品项目

环建审〔****〕****

****年***

**号 盛源.***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或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聚星路与灯塔路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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