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9-30 00:00:00
****年电子设备(办公一体机和笔记本电脑)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年电子设备(办公一体机和笔记本电脑)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年电子设备(办公一体机和笔记本电脑)购置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招标编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范围:为满足公司营业办公、视频会议等设备需求,采购办公计算机及视频会议设备共计***台,预算金额合计***.*万元,本项目分三个包采购,具体如下:
包二:高端笔记本电脑采购
(可兼投但最多兼中两个包)
包号 | 设备名称 | 预算控制单价 (万元/台) | 数量(台) | 小计 (万元) | 分项控制价 (万元) |
包一 | 办公一体机(**.*英寸) | *.** | ** | **.** | **.* |
办公一体机(**英寸) | *.** | ** | **.** | ||
高端视频会议设备 | *.* | ** | **.* | ||
包二 | *.** | ** | **.* | **.* | |
包三 | 中端笔记本电脑 | *.* | *** | **.* | **.* |
预算金额合计 | *** | ***.* | ***.* | ||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交货、安装、调试。
*、货地点:江苏省内地市公司,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签署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中标货物样品至招标人处进行运用场景测试,如测试样品不符合招标需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署合同。
*、招标控制价:
包一:**.*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单台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包二:**.*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单台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包三:**.*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单台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格):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给予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财物以及非财产性利益,采用围标、串标、串通、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的;
**)在参与采购活动中,不遵守招标人有关信息安全保密条例,导致招标人商业和技术等秘密泄露的;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信创及国产化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投标人必须配备*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与招标人对接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请正式供应商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纸质材料获取,现金***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每天*:*****:**,**:*****:**(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号港湾中心*座*楼,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网络获取:请在招标文件出售日期内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以***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包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号港湾中心*座*楼会议室
八、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九、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办法: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包一:*****元整(人民币壹万元整)
包二:****元整(人民币肆仟元整)
包三:*****元整(人民币壹万元整)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开户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账号:********************
*、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金请备注“项目名称+包号”。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请各投标人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需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十、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同步发布公告。
十一、其他要求: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会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个自然日前在上述公告发布媒介进行发布。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因投标人疏忽而无法及时得知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十二、监督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号*层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号**层
代理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东阳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号*座*楼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