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濂溪区濂溪河周家湾段海绵化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2025-09-29
江西/九江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同意濂溪区濂溪河周家湾段海绵化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江西/九江-2025-09-29 00:00:00
江西/九江-2025-09-29 00:00:00
信息类别:
批准结果(重大建设项目)
文件编号:
濂发改投资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
关于同意濂溪区濂溪河周家湾段海绵化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濂溪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濂溪区濂溪河周家湾段海绵化改造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濂溪区濂溪河周家湾段海绵化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
二、项目单位:濂溪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九江市濂溪大道西侧、前进东路北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面积约*.*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海绵改造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配套及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含园路及节点空间改造提升)、生态修复(含现状水系生态修复)、新建入口门牌坊及围墙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六、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
七、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标准要求,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濂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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