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更正公告
2025-09-30
辽宁/葫芦岛 变更澄清
绥中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更正公告
辽宁/葫芦岛-2025-09-30 00:00:00
绥中县****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中县****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绥中县****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绥中县****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包组编号:***,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批次(详见采购文件) 变更为 采购需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批次(详见采购文件);包组编号:***,采购需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批次(详见采购文件)变更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批次(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密封(* 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数字认证等设备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报名。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城郊乡滨河公路**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西山街西水小区***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宁
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