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大学网络安全攻防实验室训练平台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6
安徽/合肥 质疑投诉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大学网络安全攻防实验室训练平台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5-09-16 00:00:00
安徽/合肥-2025-09-16 00:00:00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大学网络安全攻防实验室训练平台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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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大学网络安全攻防实验室训练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海科方正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号院*号楼*层***
被投诉人*: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被投诉人*: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货物指标要求*.***能力训练平台第*、**、**条存在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公平原则。*.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货物指标要求*.***能力训练平台第**条存在明显的定义内容不清晰,违反了公平原则。*.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货物指标要求*.网络攻防对抗能力训练平台第*、**、**、**条存在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公平原则。*.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货物指标要求*.网络攻防对抗能力训练平台第**条存在明显的定义内容不清晰,违反了公平原则。*.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实施案例情况的要求定义模糊,存在歧义。*.投诉事项**:网络攻防靶场能力训练平台第*、*、**、**、**、**、**、**条技术指标具有排他性。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安徽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