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9-3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苍南县“公投·颐园”养老服务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招标文件》第**页—**.设备设施使用费的规定 | ②免租期*年给予免收设施使用费。第*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投标价*。第***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万元。第****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²万元。 | ②免租期*年给予免收设施使用费。第*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投标价*。第***年每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万元。第****年每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²万元。 |
* | 《招标文件》第**页—*.设备设施使用费的支付 | 招标人给予中标人三年免租期,免租期内无需缴纳设备设施使用费。中标人与招标人续签合同后,于第四年起支付设备设施使用费,费用一年一交,实行先交后用的原则,每年度运营期开始前**日内缴纳设备设施使用费。第*年支付设备设施使用费为中标价,第***年支付设备设施费用=中标价+*万元;第****年支付设备设施费用=中标价+*万元。 | 招标人给予中标人三年免租期,免租期内无需缴纳设备设施使用费。中标人与招标人续签合同后,于第四年起支付设备设施使用费,费用一年一交,实行先交后用的原则,每年度运营期开始前**日内缴纳设备设施使用费。第*年支付设备设施使用费为中标价,第***年每年支付设备设施费用=中标价*(*+*%)万元;第****每年支付设备设施费用=中标价*(*+*%)²万元。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此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山海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观村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华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道*******号(城投大厦*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备案机构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