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公投·颐园”养老服务运营项目的更正公告(二)[温州华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09-30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关于苍南县“公投·颐园”养老服务运营项目的更正公告(二)[温州华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2025-09-3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苍南县“公投·颐园”养老服务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招标文件》第**页—**.设备设施使用费的规定

②免租期*年给予免收设施使用费。第*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投标价*。第***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万元。第****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²万元。

②免租期*年给予免收设施使用费。第*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投标价*。第***年每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万元。第****年每年实际收取的设备设施使用费为**,**=**(*+*%)²万元。

*

《招标文件》第**页—*.设备设施使用费的支付

招标人给予中标人三年免租期,免租期内无需缴纳设备设施使用费。中标人与招标人续签合同后,于第四年起支付设备设施使用费,费用一年一交,实行先交后用的原则,每年度运营期开始前**日内缴纳设备设施使用费。第*年支付设备设施使用费为中标价,第***年支付设备设施费用=中标价+*万元;第****年支付设备设施费用=中标价+*万元。

招标人给予中标人三年免租期,免租期内无需缴纳设备设施使用费。中标人与招标人续签合同后,于第四年起支付设备设施使用费,费用一年一交,实行先交后用的原则,每年度运营期开始前**日内缴纳设备设施使用费。第*年支付设备设施使用费为中标价,***年每年支付设备设施费用=中标价*(*+*%)万元****年支付设备设施费用=中标价*(*+*%)²万元。

更正日期:****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此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称:苍南县山海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观村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称:温州华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道*******号(城投大厦*楼)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备案机构信息

称: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号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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