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5-09-30 00:00:00
国道 ****线尤溪象山至坂面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下*.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调整如下:
调整为:*.*.*缺陷责任期保函金额:按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下*.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监理内容调整如下:
调整为:?工程只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设立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相应的检查项目和抽检频率:检查项目和抽检频率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根据《福建省公路 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本工程监理单位相关试验经业主审核批准后,可由代理母体试验室进行。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下*.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中期支付(三)、(四)调整如下:
调整为:(三)完成交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审查,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复后,支付至监理费结算审核金额的 **%给监理人。
(四)剩余*%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为**个月),且监理人提交申请报告后委托人**天内付清给监理人。
四、本项目设计图相关材料已上传至附件内,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