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10月至11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
2025-09-30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宁海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10月至11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宁波-2025-09-30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宁海县医疗保障局****年**月至**月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宁海县医疗保障局
采购项目名称 ****至****年度宁海县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承办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至****年度宁海县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承办招标项目
数量/单位:*年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其他保险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创新机制”的原则,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资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大病)制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重疾保险,加强职工重疾医疗费用稽核、稽查,提高重疾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运行质量。
保障对象:本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保障范围:
职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是指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个人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自付(含医保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及材料费用的个人先行自付部分、住院起付标准部分、住院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的费用。合规医疗费用不包含大病特殊药品等费用。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合格*年,合同一年一签合格/


联系人 潘老师
联系电话 *************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金额和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宁海县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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