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新镇镇2025-2026年度零星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30
河北/廊坊 质疑投诉
文安县新镇镇2025-2026年度零星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廊坊-2025-09-30 00:00:00
文安县新镇镇*********年度零星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文安县新镇镇*********年度零星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凯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大桥头镇河庄村安辛路***号
被投诉人:文安县新镇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新镇镇***国道南侧
被投诉人:廊坊市联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农科院博士专家楼*******
相关供应商:文安县创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文安经济开发区相公庄村
四、基本情况
“文安县新镇镇*********年度零星项目服务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吿。
  ****年*月**日投诉人向文安县新镇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廊坊市联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年*月**日,被投诉人*、被投诉人*签收质疑函,****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质疑答复期。****年*月*日,投诉人因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诉事项*:采购人、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做出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均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处理文件编号
文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文安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