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2025-09-30 00:00:00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海原县**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座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海原县**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座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海原县**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座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海原县**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座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海原县**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座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 海原县**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座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数量合计: | *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 号)要求,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 锁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 锁登录 “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 锁业务及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办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 锁须为同一个 **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 *.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海原县海城镇政府北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以西、南塘巷以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立宽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琴
电话:***********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 |
| 招标文件正文.***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