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30 00:00:00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手术防粘连液(三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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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手术防粘连液(三次)(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举行,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场转为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手术防粘连液(三次)
*、采购编号:**************
*、主要内容: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手术防粘连液,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合肥新安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响应总报价:*******.**元
供应商业绩承诺函详见附件(附件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业绩承诺函,该承诺函中所述业绩与评审委员会最终认定得分业绩可能存在不一致。)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评审情况简述: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成交候选人。
*、无效响应情况说明:合肥通达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
*、其它情况说明:本次招标为三次挂网,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三家,经现场评委及投标人同意后转为磋商方式进行评审。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